阿省法律常识之父母给子女出钱买房:借款还是礼物?
父母给子女出钱买房没有书面凭据,这笔钱是借款还是礼物?在工作中经常有人问我这个问题。父母帮子女出钱买房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父母本是一片好心,希望子女在 年轻结婚时就能有一个温馨的家。可惜的是,有时事与愿违,在子女的婚姻出现问题时,父母出钱买房的行为性质往往成为一个争执不下的大问题。 阿尔伯塔省女王座法院在2015年的案子Dhariwal v Dhariwal, 2015 ABQB 50 (CanLII)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妻子Jasvinder和丈夫Tajinder2005年结婚,当时两人都是在读书的20多岁年轻人。2007年,丈夫Tajinder在Kelowna找到工作后两人决定在此地买房。之前妻子一直住在埃德蒙顿公婆家中,同时在阿尔伯塔大学读书。两人在2007年7月联名购买了一套公寓,价值27.99万,没有任何贷款。后来两人搬回埃德蒙顿,此房于2008年1月开始出租给他人。 此后两人的感情出现问题,于2011年7月两人分居。妻子主张两人2007年购买房产的房款是丈夫父母赠与双方的礼物。而丈夫及其父亲主张,房款中的18万元是借款,当时希望丈夫和妻
道尔法(the Dower Act)与您对房产的权利
什么是道尔权? 道尔权(Dower rights)是早年英国法遗留在加拿大的一个法律概念。这个权利起初的含义就是丈夫去世后,妻子对丈夫的财产享有终生的使用权。道尔权的设立主要是防止在丈夫死后,孤儿寡母被迫流落街头。这个权利后来扩展到也适用于鳏夫。目前加拿大大部分省份已经终止了该法的实施,但在阿尔伯塔省确依然有效。道尔权只适用于已婚夫妻。 现今,道尔权是指丈夫或者妻子对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家庭住宅享有的居住权以及名下物品的使用权。道尔权在两种情况下终止:第一是夫妻离婚;第二是享有道尔权的一方在房产买卖时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该弃权表示的文件应当与处置房产的相关文件一同在产权机关登记。 根据《道尔法》的规定,卖房或者抵押贷款时,必须取得配偶的同意。一方也不得未经对方同意与他人签订超过3年的租约。配偶一方不得在遗嘱里剥夺对方的居住权。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置房产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包括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2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道尔法的规定,配偶的同意为书面形式,配偶明确表示同意对方对房产的处置并表示为交易的完成放弃相关的道尔权包括对该房产的终生使用权。配